无论在辽宁化学烧伤电话病理变化、全身影响、病程、转归、预后等方面,各具有特殊性,彼此之间均有一定的区别。故在诊断、分类统计上应将它们区分为热力烧伤、电(流)烧伤、化学(性)烧伤和放射(性)烧伤。化学烧伤电话临床上习惯所称的“烫伤”,系指由于热液(沸汤、沸水、沸油)、蒸气等所引起的组织损伤,是热力烧伤的一种。其临床早期表现与火焰、炽热金属等所引起的烧伤也不尽相同。临床上一般所指烧伤包括烫伤,而烫伤的含义只是由于热液、蒸气所致的组织损伤,不能概括烧伤。
化学烧伤电话首先是全身的化学烧伤,这一类型的损伤是由于某些化学蒸气直接刺激机体的呼吸道进而导致机体的损伤,由于此时存在有不少挥发性的物质由机体的呼吸道排出,进而刺激到了机体的肺泡及呼吸道,因此有可能会引起患者出现肺水肿及吸入损伤的情况,除此之外,由于有些化学物质可抑制物质由呼吸道排出,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辽宁化学烧伤电话通常来讲,化学药物可从机体的正常皮肤、创面、消化道等发生吸收,终引起机体中毒及内脏器官的破坏。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在临床上化学烧伤的死亡率明显高于一般烧伤病人,就是由于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及其并发症所致。
辽宁化学烧伤电话口服补液治疗:适用于成人烧伤面积在20%以下,小儿在10%以下的轻度烧伤,且无休克和胃肠功能障碍者。口服补液是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应口服含盐饮料,如盐茶、盐豆浆、烧伤饮料等,不能单纯饮用开水,否则可导致细胞外液低渗,并发水中毒;②宜少量多次,成人每次量不超过200ml,小儿不宜超过50ml,过多过急可引起呕吐、腹胀,甚至急性胃扩张;③呕吐频繁或并发胃潴留时,应改用静脉补液;④口服补液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化学烧伤电话口服补液量可参照补液公式,宜分次补充或经胃肠道插管持续滴入。
目前国际上对辽宁化学烧伤电话烧伤严重程度的判定仍无统一标准,临床上多采用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讨论通过的分类方法。成人烧伤严重程度分类:轻度烧伤: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烧伤。中度烧伤:总面积在11%~30%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以下的烧伤。重度烧伤:总面积在31%~50%之间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1%~20%之间,或总面积不超过31%,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全身情况严重或有休克者,有复合伤或合并伤(如严重创伤、化学中毒等),有中、重度吸入性损伤者。特重烧伤:总面积在51%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1%以上者。
辽宁化学烧伤电话通常来讲,在人们的烧烫伤情况发生后,此时越早进行治疗越好,人们此时切勿进行病情的延误。对于一些发生烧烫伤情况程度较轻的患者,如果此时其自身机体并没有存在疏命的危险,那么此时对患者进行冲洗的时间一般要持续30~60分钟,以便起到较好的临床效果。此外,对于临床上的患者进行冲洗时,人们此时适宜使用寒水。专家指出,这是由于寒水进行冲洗往往可加速患者机体的散热,减少其发生损失的情况,与此同时还可使得患者局部的血治发生收缩,进而减少其对于毒物的吸收。化学烧伤电话需要知道的是,如果临床上的病人此时处于休克的状态,那么人们此时对其进行的冲洗则应当要遵循从简从速的原则。
辽宁化学烧伤电话烧烧面积和深度烧伤面积和深度是估计烧伤严重程度的主要因素,也是进行治疗的重要依据。烧伤面积的估计中国新九分法将人体各部位定为11个9%,头面颈为体表面积的9%;双上肢为18%;躯干(含会阴1%)为27%;双下肢(含臀部)为46%(5个9%+1%)11×9%+1%=100%,儿童头部较大而下肢较小,应结合年龄计算:头部= 9+(12-年龄);下肢= 46-(12-年龄)手掌法:不论年龄大小或性别差异,将病人手掌五指并拢,单掌面积为体表面积1%。烧伤深度的识别按国际惯用的三度四分法,即I度、浅II度、深II度、III度。三度四分法的临床特征: I度烧伤(红斑性烧伤) 局部干燥,疼痛,微肿而红,无水疱。3-5天后局部由红转为淡褐色,表皮皱缩、脱落、露出红嫩光滑的上皮面而愈合。